垂涎(30)
李柏桥那头也安静下来,觉得凶多吉少。这样一株貌美的兰花就算碰上个心存歹念的Beta,也大概率要尸骨无存。
李柏桥愣了好久也没能找到合适的话来安慰,想了半天才说:“没了就没了,下一个更乖。兄弟振作一点!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Omega遍地是!虽然兰花味的不太多,但也不是没有,回头我让与山给你留意一下,天地汇里,花香口味的尖货多得是......”
盛少游当场砸了电话,此后任凭李柏桥怎么打电话,发信息来道歉服软,他再也没接。
其实,李柏桥自认情商已经很高了。有句更现实更残酷的话,他憋着没说。——要真想找花咏,盛少游其实更应该出来找乐子。时间长了,搞不好就能在某个销金窝里,意外发现那朵可能早已褪去青涩冷艳,被开发出烂熟糜艳香气的兰花。
拍卖会现场。
沈文琅是带着藏品来的,一件御窑出的青花穿花应龙纹大盘,艳惊四座。这也是此次纪念展的封面作品,挂盘口沿的边饰是素艳的海水纹,正呼应了此次拍场的主题“海纳百川收藏之家”。盘中的海水纹内外共描有穿五条精致繁复的穿花龙纹,暗合“九五之尊”之意。
连这件在内,整场拍卖,沈文琅共计捧出了十六件作品,件件绝艳,扬名海内外,他也被一众藏家吹捧成“古瓷皇帝”,出尽了风头。
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盛少游无心同谁争奇,随手在个人私藏中挑了个孔雀翎炉钧釉钵式案缸前来参展。
沈文琅不接他的电话,但在拍品方面倒是很给面子,一路举牌让盛少游这件作品的成交价在起拍价的基础上翻了数倍。
当然,这也要归功于盛少游的好品味,随手挑的这件御窑炉钧釉器本身也相当出彩,并不输封面的那只大盘,缸体釉色奇丽,紫、蓝、红诸色融汇,灿若孔雀翎羽,云蒸霞蔚,美不胜收。
相比参拍时的频频竞价,拍卖后酒会上,沈文琅便显得不那么给面子了。
“抱歉,沈总在忙。”高途歉然地拦住想要同沈文琅借一步说话的盛少游,礼貌地告诉他:“您有什么事吗?或者我可以替您转达。”
而沈文琅的原话就没这么客气了。
“让盛少游滚远点,少来烦我!”十分钟前,那个嘴巴不饶人,离性格好差了十万八千里的俊美Alpha恶狠狠地这样说道。
望着隐怒的盛少游,拦住他的高途不由在心底叹了口气。
沈文琅长了张深具迷惑性的脸蛋,第一次见面时,高途还以为他是那种表面冷淡但心底善良,温文尔雅的优等生呢。谁知相处下来,这个Alpha本人和高途心里那个完美的天使形象相差甚远,是嘴巴坏,脾气臭,性格傲慢,骨子里还有点坏心眼的性格。
但已陷进去的高途,却还是没办法不喜欢。对沈文琅,除了服从和跟随,他一向没有其他选项。高途从小就总被骂不会变通,现在长大了,也仍只会一条路走到黑。
不过他也常常会对沈文琅的一些决策感到疑惑。就像现在,他根本不知道,很少公开树敌的沈文琅为什么突然连基本的体面都不愿意留给盛少游。他们明明在同一领域深耕,社交圈还重合,总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回想起沈文琅曾评价盛少游的那句“几天联系不上花咏就急成这样”,高途判断,这事多半和那位突然休了长假的花秘书有关。
Alpha们为Omega争风吃醋,大打出手,然后老死不相往来,这是常有的事。但只要一想到醋海翻波的人是沈文琅,高途便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心酸起来。
遭到恪尽职守的Beta秘书阻拦,无法近距离接触沈文琅的盛少游大为光火,却不肯善罢甘休。趁着沈文琅和熟人交流完毕,准备回到沙发上落座时,盛少游一把推开拦着他的高途,径直向沈文琅走去。
“沈总好忙,跟你说句话也那么难了?”
沈文琅淡淡剐了一眼没能拦住他的秘书,见那Beta明显瑟缩了一下,才转过脸,皮笑肉不笑地对盛少游说:“最近是忙了些,所以没那么多功夫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
这话夹枪带棍,盛少游却不能翻脸,忍气吞声地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陈品明代替他去了警局,素来众星拱月的盛少游,这回是一个人来的。他的脸色实在太差,好几个慕名想要前来攀谈的,都被他随时就要杀人的脸色给吓退了。
只有个一不懂看眼色的笨蛋,在拍卖结束后,举着本笔记本跟盛少游搭讪,自认为幽默地说:“盛总,久仰了,能不能给我签个名,顺便加个微信?”
盛少游看了一眼递到他手中来的笔,随手往本子上打了个叉,“不行。”正巧见沈文琅徐徐入了场,他立马把纸笔胡乱塞回那幽默细胞为零的傻瓜手中,抬起长腿朝沈文琅走了过去。
沈文琅坐在沙发上,脸上带着不屑的笑意。
盛少游讨厌极了这带笑的侮辱,却还是压着脾气说:“沈总日理万机,时间自然宝贵。只是我有几个重要问题,不得不当面请教。”
“少游总客气了。”沈文琅握着酒杯,闲适地往沙发上一靠,态度松弛了一些,口气也十分亲昵:“有什么问题,只要无关我集团内部的机密,无关我科研组的保密技术,少游总尽管问。”
陈品明买通的那几个HS的员工,上周就都收到了裁撤通知。想必,沈文琅对盛放生物想要趁乱挖他墙角的事。
这会儿,对方云淡风轻的刻意敲打,让盛少游恨得牙痒痒,不由更加担心失踪了快一个月的花咏。
“文琅总,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他目光如炬,问:“您身边的那位花咏花秘书去哪儿了?”
沈文琅笑了笑:“都说少游总年少有为,时间宝贵,怎么突然有空管起我的家务事?”
这一句家务事让盛少游眼中冒火,后槽牙咬得发酸,狠狠盯住沈文琅几乎要把他盯个血洞来。
沈文琅对此视若无睹,冷笑着讽道:“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虽然少游总与我都是明人,但我的那位好秘书却腌臜得很,居然敢联合外人做局——”沈文琅漆黑的眼里划过残酷冰冷的光,令人恐惧,令盛少游揪心。
“——真的可惜了,难得碰上这么一个香味怡人的Omega,谁料却是只养不熟的白眼狼。”
“沈总。”盛少游咬着牙说:“其中怕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沈文琅朝他笑了笑,笑容阴冷:“带着窃听器来上班,还能有什么误会?”他慢条斯理地抿了口酒,大拇指轻轻摩挲着玻璃杯纤薄的杯口,森然又无限暧昧地说:“我的狗,吃了我的饭,却对着别人摇尾巴,被主人用疼痛管教是理所当然的事。那朵兰花既承着我的恩露,就不该再吃里扒外,既然他敢明目张胆地胳膊肘向外拐,那我自然是要给他一些教训的。”
盛少游自小便是乖桀谬戾的性子,成年后懂得了分寸,才逐渐戴上社交场的假面,变得沉稳。沈文琅的这几句话让他方寸大乱,一下便露了本性,眼神森冷地凝视着他。
生气时,开口说话前要数到十,而愤怒时则应数到一百。可此刻,盛少游哪怕数到一千也仍是怒火中烧,恨不得站起来掐断沈文琅的脖子。
但他不能。
因为花咏在沈文琅手上。
那朵兰花带着蛇王的七寸被野狼叼走,因惊惧他握紧了手里那一寸皮肉,连累蛇王也跟着疼。
“沈总。”盛少游最终也没能站起来掀桌子,忍辱负重地在那张沙发上,坐得八风不动,拳头和眼睛却都已充了血。声音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那样干涩:“我看,不过是误会一场,为此伤了对你忠心耿耿的下属的心就不好了。”
沈文琅笑了笑,不以为然地挑眉道:“心?我以前就是太想要他的心了,才会总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眼睁睁放他住到人家家里去,却在我这儿演起身在曹营心在汉来。”
“你——”
“怎么?盛总也觉得,我这么做很蠢是不是?不过你别担心,我现在已经想通了,我要他的心有什么用?情意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他的心要是能向着我最好,要是不能嘛......也就算了。”沈文琅放下酒杯,眼神轻蔑又饱含挑衅:“人活在世,不能既要又要还要。眼看着心我是要不到了,但能占个漂亮的身体,倒也是不错的。”